题本
- 拼音
- tí běn
- 注音
- ㄊㄧˊ ㄅㄣˇ
- 繁体
- 題本
题本的意思
词语解释
题本
明清时的一种奏章。明制:凡兵刑钱粮、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,由官员用印具题,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。私事则用奏本,不准用印。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,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;军机处设立后,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,即送军机处,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,遂废题本,专用奏折,通政司亦一并裁撤。
谓上奏章。
引证解释
明•清 时的一种奏章。 明•制:凡兵刑钱粮、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,由官员用印具题,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。私事则用奏本,不准用印。 清•初行题本与奏折制,科道及在京 满 汉•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;军机处设立后,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,即送军机处,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。 光绪 二十八年(公元1902),遂废题本,专用奏折,通政司亦一并裁撤。参阅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。
引明•沉德符 《野获编·京职·章奏异名》:“今本章名色:为公事则曰题本;为他事则曰奏本。收本之处,在内则曰会极门,在外则为通政司。”
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十回:“恰巧那个当儿,正出了个内阁学士缺,祭酒的名次,题本里应得开列在前,他自己心里的红算计,下次御门这个缺八成儿可望。”谓上奏章。
引明•唐顺之 《与胡梅林总督书》之四:“公书中云欲题本,可且缓之,更看消息如何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九七回:“哥哥的事,上司已经准了误杀,一过堂就要题本了,叫咱们预备赎罪的银子。”
国语辞典
题本
明、清时,凡有关军事、钱粮、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,由官员用印具题,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的文书。与奏本不同。
引《红楼梦·第一八回》:「贾政方略心意宽畅,又请贾母等到园中,色色斟酌,点缀妥当,再无一些遗漏不当之处了,于是贾政方择日题本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