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ā fán

发凡

拼音
fā fán
注音
ㄈㄚ ㄈㄢˊ
繁体
發凡

发凡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发凡fā fán

  1. 揭示全书或某一学科要旨

    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周公垂法史书之旧章。——杜预《左氏春秋传序

    introduction to a book (subject);

引证解释

  1. 揭示全书的要旨或体例

    晋•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》:“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, 周公 之垂法,史书之旧章。”
    明•宋濂 《吕氏采史目录序》:“於是礼部尚书 崔亮 主事, 黄肃 与 濂 等发凡举例。”
    清•叶廷琯 《吹网录·思辨录辑要有旧本》:“目録前有发凡,每类目前復有小序。”

  2. 用作书名,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,相当于“概论”。如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

  3. 犹言领悟要旨。

    清•朱彝尊 《戏效香奁体二十六韵》:“点笔能成阵,听诗便发凡。”

国语辞典

发凡fā fán

  1. 阐发全书要旨,摘举书中大意

    晋·杜预〈春秋左氏传序〉:「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。」
    南朝梁·刘勰《文心雕龙·史传:「按春秋经传,举例发凡。」

网络解释

发凡发凡,指揭示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。

语出晋·杜预《春秋经传集解序》:“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,周公之垂法,史书之旧章。”

发凡的字义分解

  • 拼音 fán 部首 总笔画 3

    ["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平~。~庸。~夫俗子。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 ~尘。~心。所有的。 ~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~是。总共。 全书~二十八卷。大概,要略。 大~。~例。发~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"]详细解释

  • 拼音 fāfà 部首 总笔画 5

    ["交付,送出。 分~。~放。~行(批发)。放,射。 ~射。百~百中。焕~。表达,阐述。 ~表。~凡(陈述某一学科或一本书的要旨)。阐~。散开,分散。 ~散。开展,张大,扩大。 ~展。~扬。打开,揭露。 ~现。~掘。产生,出现。 ~生。~愤。奋~。食物因发酵或水浸而膨涨。 ~面。显现,显出。 ~病。~抖。~憷。开始动作。 ~动。引起,开启。 启~。~人深省。公布,宣布。 ~布。~号施令。量词,用于枪弹、炮弹。","人的前额、双耳和头颈部以上生长的毛。 头~。鬓~。怒~冲冠。"]详细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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