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记
- 拼音
- zá jì
- 注音
- ㄗㄚˊ ㄐㄧˋ
- 繁体
- 雜記
杂记的意思
词语解释
杂记
引证解释
混杂记录。
引《礼记·杂记》 陆德明•释文引 汉•郑玄 曰:“杂记者,以其杂记诸侯及士之丧事。”
孙希旦 集解:“此篇所记,有与《小记》相似者,有与《大记》相似者,又有非丧事而亦记之者,以其所记者杂,故曰《杂记》。”亦作“杂纪”。指正史以外的史料,其中包括记载异闻逸事等笔记。
引《旧唐书·经籍志上》:“乙部为史,其类十有三……三曰杂史,以纪异体杂纪。”
清•章学诚 《文史通义·修志十议》:“凡事属琐屑,而不可或遗者……当於正传之后,用杂著体,零星纪录,或名外编,或名杂记,另成一体。”
姚华 《论文后编·目录上》:“史传之外,别有託传,始 东方朔 ;有行状,始 胡翰。碑誌杂记,皆其遗裔也。”
鲁迅 《华盖集·忽然想到(四)》:“历史上都写着 中国 的灵魂,指示着将来的命运……但如看野史和杂记,可更容易了然了。”引薛凤昌 《文体论·杂记体》:“杂记一体,所包甚广。凡濬渠筑塘,以及祠宇亭臺,登山涉水,游讌觴咏,金石书画古器物之考订,宦情隐德,遗闻軼事之叙述,皆记也。或施之刻石,则近于碑记;或侈为考据,又近于序跋;虽综名为记,其体不一,是诚杂也。”